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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概述实际控制人徐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远至鸿”)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产险”)、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德科技”) 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和《股份转让协议(二)》,祥远至鸿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富德产险、富德科技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4,340,000 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一)近日,公司收到祥远至鸿的通知,获悉其与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保险”)于 2026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丙方: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1、甲方与乙方已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下称 “原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转让亚康股份(股票代码:301085)434 万股股票;限公司-自有资金 1;同意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全部交易安排。 现补充约定如下:乙方转让其持有的 434 万股股票(股票名称:亚康股份,股票代码:301085),转让价款共计 258,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同时,原协议项下乙方对应的股份受让、实际过户主体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该专户依托乙方主体设立、由丙方担任资产管理人;户名下,即视为原协议约定交割完成、乙方履行完毕受让义务;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为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祥远至鸿与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亦于 2026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 (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 (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整。(3)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在本次调整后的具体支付节奏修改为: “4.1 乙方应按照以下进度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转让价款: (1)在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下称“转让确认书”)之日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 75,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仟伍佰万元整;(2)转让完成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 67,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万元整。 (3)过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116,837,6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陆佰捌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为避免疑义,过户之日是指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且乙方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协议为准。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险机构,本次将通过其名下的“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受让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司、深圳市富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